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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票交易平台有哪些 申万宏源: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(第三期)(品种一)2024年兑付兑息及摘牌的公告
发布日期:2024-08-29 16:08 点击次数:101
公司回答表示:公司暂未确定是否进行中期分红。具体情况请见未来公司即将公开披露的半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。
股票代码:000166 股票简称: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:临 2024-40 债券代码:149578 债券简称:21 申宏 05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(第三期)(品种一)2024年兑付兑息及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 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 特别提示: 公司债券(第三期)(品种一)(债券简称:21 申宏 05,债券代码: 月 3 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。 年 8 月 2 日,摘牌日为 2024 年 8 月 5 日,凡在 2024 年 8 月 2 日(含) 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;2024 年 8 月 2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。 由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发行的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(第三期) (品种一) (以下简称“本期债券”) 至 2024 年 8 月 4 日将期满 3 年到期兑付。根据本期债券《募集说明 书》和《上市公告》有关条款的规定,本期债券将进行本息兑付,为 确保兑付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 一、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(第三期)(品种一)。 息每年支付一次,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。年度付息款项自付 息日起不另计利息,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。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;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)。 的第 1 个交易日;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)。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”)。 二、本期债券兑付派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2.99%,每 10 张本期债券(面值人民币 1,000 元)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9.90 元(含税),兑付本金人民币 1,000 元, 扣税后个人、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 10 张派发利息金额 23.92 元;非居民企业(包含 QFII、RQFII)债券持有人每 10 张派发利息 金额 29.90 元。 三、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、最后交易日、兑付兑息日及摘牌日 易日,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) 非交易日,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) 四、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8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,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“21 申宏 05”持有 人。 五、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法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请,本 公司将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资金足 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。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收到款项后,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资金划付给 相应的网点(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),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本息。 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,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 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,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 负责办理,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。 六、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,本期债券个人(包括证券投资基金)债券持有者应缴纳 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,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%。根据《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》(国 税函[2003]612 号)规定,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兑付机 构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,就地入库。 根据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发布的《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 券市场企业所得税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),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,对境外 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 增值税。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 的机构、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、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。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,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。 七、咨询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:黄昊 咨询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邮政编码:100033 咨询联系人:黄亚辉 咨询电话:010-88085937 传真电话:010-88085580 法定代表人:刘宛晨 咨询地址: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 112 号滨江金融中心 T2 栋(B 座)26 层 邮政编码:410023 咨询联系人:刘勇强、林海潮 咨询电话:0731-84779547 传真电话:0731-84779555 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 电话:0755-21899999 传真:0755-21899000 邮政编码:518038 特此公告。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